2022年11月18日,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我司生产销售的唾液pg电子器不侵害加拿大DNA吉诺特克公司发明专利(第200680052625.6号专利权),驳回加拿大DNA吉诺特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法院官方裁决如下:
自2014年起,加拿大DNA吉诺特克公司以十几年前的陈旧发明专利为由,组成有多名专业人员的团队,在淘宝、阿里巴巴等平台检索确定企业目标,事先开展线上固定证据、现场录音录像等公证措施,大量频繁起诉我国本土pg电子技术公司,索要侵权赔偿,滥用诉权冻结多家厂商银行账户。
在2021年2月,我司收到加拿大DNA吉诺特克公司主张我司产销的唾液pg电子器产品侵害其发明专利权(专利号:200680052625.6),我司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后,第一时间与律师团队应诉。律师比对被诉侵权产品(唾液pg电子器)及涉案专利,查阅数千页案件材料,研究大量类案判决,确定诉讼策略,起草《权利要求与说明书记载范围对比图》《涉案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对比图》《技术手段及效果对比图表》,向法院提交涉案证据、答辩状、质证意见、代理词。
我司坚定立场,作不侵权答辩,近日终获深圳中院胜诉判决支持。本次阶段性胜诉,维护了我国医疗器械厂商正常生产唾液pg电子器的权利。
深圳市pg电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小平表示:作为一种垄断权,专利权必然涉及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问题。如果本案败诉,会导致我国几十家企业陷入被诉风险,严重影响医疗器械厂商的生产秩序。我国大量pg电子技术公司被该加拿大公司起诉,被冻结银行现金,对工厂生产产生负面影响。我们生产的产品本来就跟对方的专利不一样,对方的专利已经不适用当下社会工业生产需要,所以我司坚定地表示不侵权,依法维权到底。